铜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铜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铜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加强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思想建设,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全面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推进区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监督与支持关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定位出发,通过依法履职,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助力“功能完善、服务高效、优美时尚、和谐幸福”的现代新区建设。
增强责任意识。牢记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保持履职为民的情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勤勉敬业,扎实工作,不辜负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二、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议事决策水平
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的基本要求,以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以法律和制度保障工作规范、推进有序,通过集体行使职权发挥好常委会的整体合力。
切实增强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掌握宪法、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知识,丰富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与方式方法,使监督、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发挥科学规范、卓见成效。
坚持开拓创新有为。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措施,不断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充满活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
树立民生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大工作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代表、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的各项制度,保障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充分参与。
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常委会及机关的公文力求文风朴实、言简意赅,做到开门见山、言之有物,力戒大话、空话、套话。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提倡说短话、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严肃会风会纪,力戒空谈,务求实效。
弘扬艰苦朴素作风。简化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的现场安排和程序。减少和规范事务性活动、公务接待、外出考察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四、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工作质效
健全规章制度。要善于总结和借鉴过去及外地的经验做法,结合区情,建章立制,促进常委会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要从起始立规矩、抓规范,确保人大工作高点起步,高效运行。
抓好制度落实。把制度执行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中之重,强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强化协调配合。密切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和谐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五、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树立清正为民形象
坚持廉洁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防止各种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加强道德修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崇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向社会公开有关监督事项,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树立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