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3 陈文俊代表关于提高社区聘用人员待遇的提议
建议号 |
1-1-73 |
届 次 |
一届一次 |
标 题 |
关于提高社区聘用人员待遇的提议 |
正 文 |
社区作为政府的最基层,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社区现在存在很多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社区工作人员的人留不住、心沉不下、男妇比例失衡。导致这样的情况的最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低、公积金缴费比例低、社保购买比例低等“三低”问题。 一是基本工资低;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职业资格律贴等部分组成。2015年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确定为1850元∕月,其中包括绩效奖每月200元。职业资格津贴原铜官山区是初级50元、中级100元的标准发放。扣除保险公积金每月到手1300余元,绩效奖是每半年或每季度一发200元∕月。工龄工资是每年增加20元。这样也许不够具体,那么以我的工资为例,我自2012年11月应聘到社区约4年了,而我的4月份到手工资是1458.45元,其中包括中级证书补助100元,工龄工资20*4=80,那么基本工资为1458.45-100-80=1278.45元。(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资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助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而铜陵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至1350元每月。从这点可以看出当前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还达不到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公积金缴费比例低;从2012年1月开始给社区工作人员购买公积金,是以5%的最低基数缴纳的。当前的社区公积金缴纳由开始的每月扣92元到现在的每月扣136元。 三是社保购买比例低:当前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保是以最少的60%的最低比例购买的。而一般企业职工都是以100%的比例购买的。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工作,建议从三个方面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 一是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并建立社区基本工资随全省平均工资标准增加的机制。 二是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公积金缴费比例。 三是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保购买比例。 |
领 衔 人 |
陈文俊 |
主办单位 |
区人社局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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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A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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