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 丁松林代表关于加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充分发挥民生工程持续效益的建议
建议号 |
1-1-84 |
届 次 |
一届一次 |
标 题 |
关于加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充分发挥民生工程持续效益的建议 |
正 文 |
近年来,随着民生工程的持续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对民生的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建设(购置)类项目越建越多,这些建好的项目运行是否正常,管养是否到位,效益是否充分发挥等等,上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社会也很关注,省市民生办也提出了很多要求。但是,“重建设、轻管养”的问题还较为普遍。为加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充分发挥民生工程持续效益,对区级民生工程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要对照市民生办和市直建设类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要求和实施意见等,制定完善各项目建后管养的工作职责、设备管护、信息公开、安全防卫、监督检查等制度办法,落实落细落准建后管养职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 2、加强资金保障。一是要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通过财政预算分项安排相应的管护资金,但在具体的资金使用上要更多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二是要想办法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但在得到社会投入或捐助后,要收回或减少原安排的财政资金。三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在争取的市级专项资金和市级分配的上级民生类转移支付资金中,适当统筹安排,以弥补本级资金不足。 3、加强运行管理。要让建好的项目持续运行,充分发挥效益。比如对文化、教育、体育等民生工程场馆和设施,要正常开放,还有比如今年正在实施的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相关的检测设备要根据项目要求管理运行,检测的操作要规范、次数要足够等,要加强使用。 4、加强资源整合。对部分确实闲置或者使用频率不高的项目,可以对功能相似的民生工程项目之间以及其他社会资源项目进行合理整合与统筹安排,以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 5、加强社会宣传。很多建设类民生工程都是有助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改善,要加强宣传,让更多人知道,让更多人参与到其中。除了一些免费开放的场馆以外,比如去年实施的明厨亮炤工程,还有今年正在实施的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等,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哪些单位建设了这样的民生工程,在哪些地方消费可以有助于我们的卫生健康等,也能提高一些单位今后实施这些民生工程的积极性。 6、加强督查监管。民生工程不能一建了之。区民生办和区直相关部门在督查当年实施的项目时,要适当安排一些建后项目,或者每年对建后项目开展1-2次运行情况的检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实行通报或公示,还可以将检查结果与单位预算或考核挂钩,提高相关管理部门和项目具体使用单位的重视程度,让建好的民生工程为社会发挥持续效益。 |
领 衔 人 |
丁松林 |
主办单位 |
区财政局(民生办)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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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A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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