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7 戴武代表关于治理城市小广告“顽疾”的建议
建议号 |
1-2-67 |
届 次 |
一届二次 |
标 题 |
关于治理城市小广告“顽疾”的建议 |
正 文 |
小广告,即城市“牛皮癣”,其主要有两大类:一部分为城市服务类的小广告,诸如“疏通下水道”、“开锁”等;一类为见不得光的小广告,诸如“办证”、“公关”、“贷款”等。到处乱张贴的小广告,不仅严重影响文明城市形象,对于一些见不得光的小广告,幕后还隐藏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公开挑战社会正常秩序,给社会带来危害。虽然我们在治理小广告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利益驱动、行政处罚力度不大、部门管理职责不明确、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原因,基层社区在治理小广告工作中都是被动作战,你贴我铲,今天清理完毕,第二天犹如“春风吹又生”、“千树万树梨花开”,影响极坏。 为此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治理小广告方面宣传的空白点,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渠道加强对小广告治理有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2、完善相关法规。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议通过市人大加强治理小广告的立法工作,从法律上确定治理的执法主客体和相关治理、处罚措施,彻底根除城市非法小广告。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印制小广告的广告公司的宣传教育、查处工作,减少非法小广告印制渠道。协调电信、移动、和联通等有关部门,对于乱张贴的小广告上的电话一经核实后采取停机,公安或城管部门根据实名制登记的电话号码对机主采取限令清除并罚款等措施。对“办证”、“公关”、“贷款”等非法小广告的发布人加强排查,加大处罚力度。 4、疏堵结合,强化管理。规范有需求的服务类的小广告的发布渠道,在居民小区住宅楼梯口、街巷路口等设立统一的公告栏、信息发布栏或便民服务栏,为商品信息、服务类广告提供发布空间。制作费用可由政府拨付或实行商家有偿冠名。加强“2881890”宣传,引导服务类小广告商户或个人加盟。 |
领 衔 人 |
戴武 |
主办单位 |
区城管执法局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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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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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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