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的通知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上午8∶30,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二、出席会议人员: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三、列席会议人员:西湖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四、会议地点:区行政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请出(列)席会议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