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的通知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定于2018年6月中旬,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半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1. 述职评议(区司法局局长郎大玲、区教育局局长黄建平、区卫计局局长陈红);
2. 对区行政执法局工作评议;
3.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5. 研究其他有关事宜。
二、出席会议人员: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三、列席会议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洪雁华,“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西湖镇人大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区行政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四、会议地点:区行政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五、会议要求:
1. 提请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材料一式65份,请于2018年6月9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 请出(列)席会议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