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9次主任(党组)会议
10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9次主任(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孙晓萍、刘孝芸、章晓梅,党组成员洪雁华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人选工委负责人、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栗战书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讲话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专题学习会议精神。
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对区科技局工作的评议报告和《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指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政府履职的重要体现。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严格办理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同时抓好跟踪督办,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区科技局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进一步增强凝聚创新发展的社会共识;要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人才引进,要积极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要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着力推动区域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开展执法检查的目的是要发现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法律法规更好的实施。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抓好《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