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党组)会议
12月2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孙晓萍、刘孝芸、殷明根、章晓梅,党组成员洪雁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选工委、预算工委、城建环资工委负责人,区政府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3日会议精神,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党外人士座谈会、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和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效能提升年”实施情况的报告;研究通过了关于区人民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指出,政府效能建设永远在路上。就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影响政府效能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集中整治。二是要优化制度设计,健全完善各项机制,用制度保障行政运行高效顺畅。三是要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过程管理,做到过程和结果并重。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做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的刚性。四是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公务人员素质能力,锤炼过硬作风,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会议指出,环境报告制度是新环保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加强制度化安排,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向本级人大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紧盯“久拖不改”、“屡改屡犯”重难点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加强跟踪督办,督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会议还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4日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并对会议召开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