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时 间: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会期半天。
地 点:区行政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主 持 人:方晓军
出席人员: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列席人员:洪雁华,“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西湖镇人大、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区环保局、区审计局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会前学法:解读新修订的《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
议 程:
一、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认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