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铜官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19年3月14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铜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铜官区人大常委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铜官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3月14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铜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铜官区人大常委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铜官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