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8罗蔚代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共建公共文化的建议
建议号 |
1-4-28 |
届 次 |
一届四次 |
标 题 |
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共建公共文化的建议 |
正 文 |
在各级各部门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中,要求统筹运用公共资源和整合各种资源投入公共服务。 铜官区特色社区建设开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可以依靠政府竖立的公益品牌形象,鼓励有意愿参与文化建设的商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团体,按照共享共建理念,通过分类合作等方式,以少量的资金作为杠杆撬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质的文化场地开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服务提供。 对于经济实体来说,文化服务功能不同于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可以在商业经营的同时兼顾发展公益属性。经济实体也需要借力公益平台来拓展商业客户。经济实体具有一定能力时,本身也必然催生对社会责任和文化品质的追求。如何促进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共享建设,个人的想法和建议如下: 首先要建立文化共建共享政策。制定扶持性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性的投入文化工作。在空间或时间上进行划分商业与公益领域,根据参与度或可提供的资源种类进行分级的参与标准。鼓励区属文化类社会组织发起建立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第三方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其次是发挥行政部门平台作用。通过搭建广泛联系的人员、活动、资源的平台,制定规范化的加入或退出机制,充分利用协同效应发挥公益作用。加强文化方向的指引,处理好社会与市场的关系。结合实行情况不断调整和修正政策措施,建立定期的滚动评价机制。 最后是适当的资金补助。没有资金保障无法调动市场力量,但资金的作用仅限于激励和促进,并不与项目运作的成本和费用相匹配。注重资金扶持的公平与公开,通过审、评、奖等措施激励社会组织文化生产的动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丰富和补缺中来。 |
领 衔 人 |
罗蔚 |
主办单位 |
区文旅局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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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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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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