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3次主任(党组)会议
6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3次主任(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孙晓萍、洪雁华、刘孝芸、章晓梅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农工委、人选工委、城建环资工委负责人,区法院负责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和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五次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加强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精神。党组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事宜。
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研究并通过了关于检查《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必须高度重视,结合 我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就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要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三是要强化责任考核,督促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要健全保障体系,特别要加强组织、资金和服务保障,确保乡村振兴各项目标计划的如期实现。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机制,厘清相关职能,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群众获得感,提高城市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