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6徐宝平代表关于要求执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建议
建议号 |
1-5-56 |
届 次 |
一届五次 |
标 题 |
关于要求执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建议 |
正 文 |
铜陵市大部分的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勘察及造价咨询企业都在铜官区辖区内,这些企业聚集了铜陵市的绝大多数的建筑行业的技术人才,这些人才是实施科技兴市战略推进创新型铜官建设的实践者,这些企业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我公司是铜陵市唯一具有甲级设计、甲级监理的骨干型设计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建设工程建筑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拥有铜陵市建筑设计和监理尖端人才,为铜陵市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作出了突出贡献,是铜陵市一张靓丽名片。我公司响应安徽省发展委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个部门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并于2018年下半年开展了我市首个EPC项目建设,为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广积累经验、蓄积人才。
在我公司业务拓展过程中,铜官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绝大部分需经招投标获得,有的招标项目的规模低至几万、十万余元,大大增加了我公司设计、监理的经营成本。
为了降低建筑业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政府小而多的项目招投标带来的人力、财力等公共资源的占用与浪费,2018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规定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明确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无须招标:
⑴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
⑵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⑶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该规定还取消了省级政府对本地区就必须招标的项目设置范围与标准的授权,不再允许地方规定更高更严的强制招标标准。
综上,我公司建议铜官区人民政府执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将无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委托的方式发包给区属企业实施,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内的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技术服务按国家收费标准以优惠价的形式直接发包给我公司承担。 理由如下:第一,我公司为铜陵市唯一的具有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甲级监理资质的技术服务型企业,完全有能力、有水平完成这些设计、监理任务。第二,将100万元以内的项目直接发包我公司承担,有利于降低我公司的经营成本,更有利于节约区政府的人力、财力。第三,我公司为区属企业,将100万元以内的设计、监理项目直接发包我公司承担,不会导致税款外流,对我区的发展有积极意义。第四,我公司是技术人员密集的企业,政府对我公司的支持与帮助也是稳定一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我区城市建设水平的需要,也是实施科技兴市战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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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衔 人 |
徐宝平 |
主办单位 |
区财政局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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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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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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