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9 叶芸代表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建议
建议号 |
1-5-69 |
届 次 |
一届五次 |
标 题 |
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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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
近年来,铜官区人民法院不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由于各种原因,司法裁判的执行工作,离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尤其是在经济大环境趋紧的目前形势下,如何有效实现裁判文书的裁判、为经济稳健发展保驾护航、保护合法债权人利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代表建议:
一、 加大法院与公安、检察、工商、税务、电信、铁路、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为查询被执行人行踪和有效资产开拓更多的方法和途径。很多被执行人都无法被找到,单纯依靠法院或申请执行人的努力,可能很难奏效。而上述各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金融单位,有的可以通过住宿、出入境系统查找特定人员,有的可以通过被执行人办理特定事项留下其相关信息(比如办理贷款、缴税、开办公司企业、乘坐铁路、办理手机卡或互联网服务等),这些,都可以为执行工作中查询被执行人行踪和有效资产开拓新的方法和途径。
二、 严格案件执行期限制度、严控不当裁定执行终结。案件执行工作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应及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原因,让当事人知晓案件的进展;案件如果不是因为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无法执行,就不应轻易以找不到执行人或财产为由轻易裁定终结执行。
三、 建立固定联系部门制度。法院执行法官人手少、任务重,不可能有足够精力和时间去联系每个当事人告知案件办理情况。但当事人每个都希望能及时知晓案件进展和能及时告知自己掌握的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线索。所以,建议在执行局内部设置专门科室,专门负责告知、联系、转告案件办理人信息、案件执行进展、受理和转告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和受理投诉、建议等。
四、 建议对执行工作突出、成果斐然的执行法官给予物质奖励或允许当事人设置悬赏。加大执行工作的积极性。
以上建议,恳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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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衔 人 |
叶芸 |
主办单位 |
区法院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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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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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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