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2次主任(党组)会议
4月1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2次主任(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孙晓萍、刘孝芸、章晓梅参加会议。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人选工委、经济工委、城建环资工委、民宗侨外工委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4月8日会议精神、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学习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主任会议听取了区应急管理局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上民宗侨外工委和城建环资工委负责人分别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以及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对象名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行好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职责。
会议要求,执法检查组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法律为准绳,突出检查重点,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不走过场,切实推进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主任会议还研究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