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4次主任(党组)会议
5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4次主任(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刘孝芸、章晓梅参加会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乐安,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监司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人选工委、城建环资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5月14日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15日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73次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的致辞,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有关内容、省编警示案例和《忏悔与警示——铜陵市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开展警示教育。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事宜。
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研究了关于区人民政府医联体建设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和关于区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质效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市容环境整洁。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设施功能完好,充分发挥作用。要加强工作协调,压实工作责任,根治市容管理中的反复性“顽症”。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医联体的运行保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引导群众正确有序就医,加快推进分级诊疗,构建合理就医格局,使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在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更好作用。
会议强调,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要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基础上,加强部门间合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减轻办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