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2次主任(党组)会议
10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2次主任(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孙晓萍、刘孝芸、章晓梅参加会议。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监司工委、农工委负责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9月28日和10月16日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在广东考察和参观“铭记伟大胜利 捍卫和平正义—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主任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以及农工委所作的调研报告,研究并通过了对区司法局工作评议方案。
会议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区人民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落实整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薄弱村庄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以硬措施抓好硬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村民参与,培养村民形成维护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整治行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氛围。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细化镇村责任,坚持建管并重,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会议认为,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评议监督机制,着力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较好地发挥了工作评议的监督作用。会议要求,要继续把工作评议做细做实,绝不能走过场;要做到公开公正,把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展示出来,真正起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主任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方案,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