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4月27日上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区行政会议中心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孙晓萍、洪雁华、刘孝芸、章晓梅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爱民,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乐安,区监察委负责人,西湖镇人大,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区教育局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方晓军在总结讲话中强调:
一是要对照创建标准,加强补缺补差,确保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争创成功。区政府及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查找不足,补缺补差,加大创建力度,强化创建举措,落实好创建的各项迎检工作,确保我区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检察院要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院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三是要紧密结合实际,准确把握要求,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参加党史学习教育。要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通过重温党的百年历史,树立更高的目标追求,确立更高的工作标准,以更大力度监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落细落实,以更实举措动员广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要加强工作主动,提高工作标准,扎实做好上半年各项工作。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谋划、扎实做好上半年各项工作,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会前还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