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单培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1年4月16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铜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单培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铜官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