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定于7月12日至13日召开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
7月7日上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区行政会议中心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洪雁华、刘孝芸、章晓梅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莉,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乐安,区监察委负责人,西湖镇人大,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于7月12日至13日召开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有关材料。会议决定接受陈爱民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决定任命刘宬、余建国、朱军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还任免了部分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方晓军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大会筹备工作组要齐心协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共同抓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会议方案,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同时要加强宣传,带动广大代表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把代表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本次大会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