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4次主任(党组)会议
9月1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4次主任(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厚怀,副主任周泽安、孙晓萍、洪雁华、刘孝芸、章晓梅参加会议。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教科文卫工委、人选工委、经济工委负责人,区卫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在河北承德考察、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主任会议审定了区卫健委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还研究了关于确定西湖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事宜,并提交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会议要求,区卫健委要高度重视工作评议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切实解决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教科文卫工委要加强跟踪监督,坚决杜绝整改工作走过场。会议强调,区卫健委要以工作评议为契机,把整改措施有机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做到“两结合”“两促进”,提升部门工作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能力,不断完善全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会议指出,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区“十四五”产业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会议强调,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构建有力工作格局。要杜绝“大水漫灌”式产业培育方式,努力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要优化营商环境,密切关注企业生存和发展,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要强化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研发团队,为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四十六次会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