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党组)会议
2月1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林,副主任洪雁华、夏为胜、陈翠参加会议。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区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4日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在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还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区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宜。
主任会议研究了个别代表资格终止事宜和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讨论稿),研究并通过了《关于强化代表小组建设和活动的意见(送审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小组建议方案及代表小组组长交流座谈会方案、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交办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领衔督办建议方案以及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建议方案。
会议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实现“双碳”目标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双碳”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为做好人大“双碳”监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主要形式。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能够有效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会议强调,区二届人大各代表小组要强化自身建设,突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重点,推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代表更好地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联系选民,着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区的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是反映民意、维护民利的具体途径,是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会议要求,要及时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推动各承办部门、单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以更强的担当和更实的举措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往深里走、往实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