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任命杨治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代理主任
5月10日上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区行政会议中心举行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林,副主任洪雁华、夏为胜、陈翠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人选杨治,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文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文斗、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西湖镇人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区民政局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任命杨治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代理主任。会议任命了新一批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接受了个别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请辞,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我区建设运营蓝领公寓议案的审查报告,并对其作出转为建议办理的决定。
方晓军指出,社会救助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中一直发挥着兜底作用,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等基本生活保障,是体现我区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整体联动能力、提高核查工作精准性、巩固基层社会救助基础、发挥应急社会救助机制作用,织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真正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方晓军强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区人民法院要常态化做好这项工作,围绕未成年人的特点和特殊性,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业务水平高、有较强协调组织能力的专业化队伍,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持续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方晓军指出,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他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带头响应省、市人大关于“聚民意、惠民生”活动的号召,落实好工作要求,并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络站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带动和鼓励基层代表认真接待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多提意见和建议,全力推动现代化幸福铜官建设。
方晓军要求,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提前谋划上半年后续工作,高效推进,把受疫情影响耽误的工作进度抢回来,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加强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等知识学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一手资料,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不断提升铜官人大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