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莉等同志辞去铜官区第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1月11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张莉、杜平、方皓、吴军、金奇、陆伟、高进彪、刘中强、朱永争等九位同志辞去铜官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