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会议暨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 巫永生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会议暨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 巫永生主持
12月1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会议暨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巫永生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林,副主任洪雁华、夏为胜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区委组织部、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理论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在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在视察信息支援部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会议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杨宏星来区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取向,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科学谋划明年工作,依法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工作监督,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抢抓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利好,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成绩。
会议强调,要自觉担当主城区职责与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保障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高效开展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经济工委关于检查《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定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同意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研究了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代表辞职和补选市人大代表等事宜。会议还研究确定了2024年度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建议的评选结果。会议决定,12月25日上午召开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研究通过了会议方案。
会议强调,营商环境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找准发力点,不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确保《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我区落地见效,赋能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