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 李群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犬管理的建议
建议号 |
2-4-6 |
届 次 |
二届四次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犬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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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
自2023年3月1日《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在立法、执法和专项整治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对规范养犬管理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近年来随着养犬人群的增多,加之经开区征迁等原因,尤其是存在犬只不登记、犬只肆意散养、狂犬病免疫率是否达标等问题,流浪犬管理压力日益增长。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小区物业、社区加大对养犬条例和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活动,让更多市民熟知养犬的法律法规,做到健康文明养犬。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量。根据《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城市管理、社区、收容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或者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构建专业捕犬队伍,配发专业捕犬装备,扩充收容场所,做好流浪犬抓捕收容工作,形成全闭环管理,让条例真正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以居民小区为单位,组建文明养犬协会、爱心救助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职能。同时,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开展狂犬病的监测、疫苗注射及档案建立等工作,并积极做好狂犬病防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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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衔 人 |
李群 |
主办单位 |
铜官公安分局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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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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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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