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4周 斌关于中小学生课后心理社团建设的建议
建 议 号 |
2-4-124 |
领 衔 人 |
周 斌 |
标 题 |
关于中小学生课后心理社团建设的建议 |
正
文 |
案由案据: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拓展课后服务渠道的要求。教育部颁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和《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皖教基〔2012〕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要求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结合以上文件要求,为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建议我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心理社团建设。 目的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心理社团建设,通过探索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与心理有关的问题,积极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帮助学生以自助、互助、他助等形式面对成长中的烦恼;帮助学生了解、认识自我,处理人际关系,调整心理状态;受过培训的心理社团成员对身边表现异常的同学进行早期识别与报告,能够发挥学生之间心理危机干预预警作用。广大中小学生个体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决定了其理应作为课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心理社团是实现课后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建立中小学课后心理社团是落实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重要举措之一。 工作建议: (一)科学确定心理社团名称及目标宗旨。独特而响亮的社团名称不仅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产生想了解的欲望,还能让人过目不忘。确立社团目标宗旨是指引心理社团持续健康发展的总方针,是增强组织凝聚力的必然要求,可能只是短短几个字、几句话却能增强社团成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招募心理社团成员并制定团内规则及团员行为准则。社团是为学生服务的,学生是社团的主体。心理社团应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成员招募,只要符合热心班级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对心理学感兴趣,愿意参加各种心理学活动,能取得同学信任,有广泛群众基础,为人乐观,开朗,善于与人沟通,诚实守信。建议每个班级至少一名,采用自愿报名、班主任推荐、心理健康教师面试三结合的方式招募。另外制定组织规则和对社团成员的纪律要求也非常重要,这是维护社团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实践社团目标宗旨的前提。 (三)合理制定心理社团活动安排、丰富活动类型。在专业教师和行业专家系统研究基础上,利用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园内定期开展常规活动、专题活动和特色活动等。其中常规活动包括利用中小学生能够听懂的语言和表达形式,为社团成员集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传授;专题活动可以是心理游戏、心理剧、心理实验、心理健康影视作品或图书绘画作品赏析等;其他特色活动包括社团成员利用校园黑板报、展板、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角度、多渠道地对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等。 (四)采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入校指导。鉴于目前中小学普遍专业心理教师缺乏,师资力量不够,可采用专业能力突出、业绩优良、诚信完善的第三方机构入校督导并参与心理社团的建设,设计指导学生的活动内容,提出专业的建设性意见,全程跟踪参与,为中小学生课后心理社团建设全面赋能。 (五)有效评价和考核心理社团成员的工作。心理社团成员的积极参与和齐心合作是发展社团的需要,也是社团成员个人心理健康成长的需要,学生是主体参与者和被服务者,但是教师是主导者和监督者,教师应时刻关注社团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学生遇到的困难并帮助解决,及时考核和评价社团学生的工作,鼓励学生的工作热情,帮助学生心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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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区教育局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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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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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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