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丁松林代表关于建立政府分管领导领衔、两次集中、三次对接的建议办理流程的建议
建议号 |
1-7-8 |
届 次 |
一届七次 |
标 题 |
关于建立政府分管领导领衔、两次集中、三次对接的建议办理流程的建议 |
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向政府提出的工作评价、建设性意见或批评,是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 从当前建议办理情况来看,不少地方都是由政府建议办理专门科室(或政府办)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提出初步分办意见后,提交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再交由政府相关部门或下一级政府具体办理。除极少数建议由政府主管或分管领导领衔办理外,对其余建议,政府领导则介入不深或不再介入,而直接由部门答复并落实。一般来讲,政府领导相较部门领导要站位高、看得远,有更强的推动力和执行力。正因为如此,当前代表建议办理现状总体来讲质量上不够高、措施上不够实、落实力度上还不够大。 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建议对今后对符合规定的建议,采取“政府领导领衔、两次集中、三次对接”的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和完善制度设置。具体来讲: 一是“领衔分办”。即由政府建议提案办(或政府办)先提出交办部门初步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后,再正式提交政府主要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根据建议内容和要求,将所有建议全部明确到政府分管领导领衔、相关部门具体分办。 二是“一次对接”。即相关承办单位在接到交办建议后,首次与代表见面沟通,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然后研究办理工作方案和初步解决措施。 三是“一次集中”。即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具体承办部门领导,对所领衔的相近或关联度较大的建议集中分析研究,就承办部门的工作方案和初步解决措施,从全局高度和经济社会事务关联度提出指导意见。 四是“二次对接”。具体承办部门根据会议意见和政府分管领导指示草拟答复意见,并再次向代表反馈,征求代表意见。 五是“二次集中”。政府分管领导再次召集相关承办部门领导,针对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馈和要求,深入分析研讨,进一步细化、完善答复意见。 六是“三次对接”。具体承办部门再根据“二次集中”的会议精神,形成最终答复意见,再次答复代表,并及时进行办理。同时,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工作进展,直至建议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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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衔 人 |
丁松林 |
主办单位 |
区政府办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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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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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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