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9余友虎代表关于对新建村朱冲明月地质灾害区城实施整体搬迁的建议
建议号 |
1-4-49 |
届 次 |
一届四次 |
标 题 |
关于新建村朱冲明月地质灾害区域实施整体搬迁的建议 |
正 文 |
1、基本情况
凤凰山社区新建村的前身系铜化集团公司新桥矿业下属单位。1987年市政府将原新桥新丰中的朱冲、明月、天桥、管山四个生产队和新桥盛冲村的六房队共5个生产队以“以矿带队”的形式划归为新桥矿管辖。2008年1月1日更名为新建村,现隶属铜官区凤凰山社区;多年来新建村受矿山开采抽排地下水造成的地表沉降和溶洞塌陷,造成村民房屋房体变形,墙壁开裂,地坪下陷,区域内多次发生地质灾害塌洞,市政府已认定责任主体为铜化集团新桥矿业公司。成灾面积5平方公里,主要为朱冲、明月村民组所在地,影响245住户,共605人。从灾害的发展趋势看,灾害因开采的深入而不断扩展,危害也在不断加大。 2、人口状况 全村下辖朱冲、明月、天桥、六房、管山五个村民组。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人口1432人,共562户。 3、土地状况 全村总面积12平方公里,其中8平方公里地下为矿产埋藏区。地形为典型丘陵山地地貌,地质为碳溶地质,有地下河分布。有耕地475.74亩,山林面积3287亩,植被覆盖良好。村居呈散落状分布,具有一定的土地整理空间。 4、村民就业收入现状 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22元,在铜陵市处于较高水平,青壮劳动力80%是在矿山打工的“矿农”。收入来源的90%以上是务工收入。由于人均耕地少,地形地貌条件不优,现代农业发展滞后,村民从农业方面获取的收入微不足道。 5、村民意愿 根据2013年6月19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对地质灾害治理的建议,向全村村民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498户,占全村总户数512户的97%,意见分类如下: (一)同意实施地质灾害搬迁的户共492户,占全村征求意见498户的98.8%。 (二)同意实施地质灾害区域内房屋搬迁,自愿放弃宅基地,实行货币化补偿,自行搬出和安置的户共24户,占征求意见498户的4.8%。 (三)同意实施地质灾害区域内房屋搬迁补偿,自愿放弃宅基地,要求到东部城区进行安置的户共465户,占征求意见498户的93%。 (四)同意实施地质灾害区域内房屋搬迁补偿,自愿放弃宅基地,要求到新桥矿八千米进行安置的户共3户,占征求意见498户的0.6%。 新建村两委会意见:针对不同意地质灾害搬迁的村民,采取开放式的制度安排。即:尊重村民的意愿,对村民的搬迁只尽力做好引导工作,不搞一刀切。搬迁村民获得购房指标(统一安置到东部城区),则放弃宅基地。成灾区村民不愿意到指定安置点的,单独与责任主体(新桥矿业公司)商定货币化补偿金额,但必须搬出。非成灾区村民不愿意搬迁的不作硬性要求。 对户籍不在新建村有房的外来人口,原则上只给予补偿,不享受集中安置点购房政策。 对持有新建村户籍,不在村内居住的,实行购房优惠政策,但必须放弃宅基地。 二、建设方案 1、实施方案 依据铜陵市政府研究室《关于对狮子山区新建村地质灾害治理及美好乡村建设的建议》和新建村两委会、村民意愿。将美好乡村建设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以责任主体新桥矿业公司对村民的治理补偿降低美好乡村的建设成本。将村民集中安置与“产城融合”建设结合起来,实施“近园近城”安置,以降低公共设施配置成本。将土地整治与争取用地指标和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进行土地扭转,集中转给承包大户,一方面解决集中安置的建设用地问题,一方面促进农民与土地的分离,既能减少搬迁阻力,又能促进农民增收。在顺安铜化集团职工集资建房点即东城花园进行集中安置,引导村民搬迁。 2、实施理由:一是可以加快东部城区人口聚集;二是可以共享东部城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节省大量的公共资源;三是契合了现有的村民就业现状(大部分村民是新桥矿的矿农),方便农民就近生产(新建村离新桥城乡较近);四是可以通过建多层住宅,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 3、资金来源: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新桥矿业公司拿出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建议政府将地质灾害搬迁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共同实施新建村朱冲明月地质灾害区域整体搬迁。 |
领 衔 人 |
余友虎 |
主办单位 |
区征收中心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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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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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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