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暨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
4月2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暨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晓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巫永生、张林,副主任洪雁华、夏为胜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人选工委负责人,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有关事宜。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深度参与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法定职责,加强对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注重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要紧盯抓手性事项,持续加强对黑砂河长治久清项目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切实巩固我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和在重庆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上来,增强大局意识,勇扛使命担当,以高质量监督、高水平决定、高质效代表工作助力实现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幸福铜官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阐述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大意义。要以学习这篇重要文章为契机,进一步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铜文化遗产强化监督实效,深入调查研究,以人大工作的实绩实效助推我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任会议研究了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人事任免程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