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6月16日上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区行政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巫永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为胜、方萍、张清明、李斌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金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文斗,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西湖镇人大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对象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口头述职并进行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传达了“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依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开展述职,既是代表法明确的法定履职环节,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要坚持以述职促履职,进一步调动市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以扎实成效推动履职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更高标准做深做实刑事执行检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换届选举重大责任;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把准工作要求,确保选举程序依法依规、选举结果人民满意;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会议还组织观看了严肃换届纪律《清风护航》专题教育片。